信息工程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者:丁亚宁发布时间:2015-01-07浏览次数:1062

生须按时参加学院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和学院安排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实训、早操、晚自习、集体活动等均实行考勤制。

1.学生上课、实习、实训、集会等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批准学生请假的权限在班主任处,准假后学生须做到:j学生持班主任确认、签字的假条到308办公室登记备案。k班主任委托专人向任课教师说明学生请假情况。l住宿学生请假时间凡涉及到晚自习或早操或在外留宿时,必须到公寓管理科办理请假登记手续。m学生请假期满回校后,须到班主任、系308办公室处销假。

3.如需续假,必须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4.学生请假连续30天以上(含30天),或一学期因病、事假缺勤达三分之一者,按照学院规定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5.学生因病请假两天以内,凭校医室证明,班主任确认事实情况后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凭医院证明,班主任确认事实情况并签字,报系学生主任批准;一周以上凭医院证明、班主任确认事实情况并签字,系学生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批准。

6.学 生一般不准事假。确因有事必需本人亲自处理者,须事先提出请假申请,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班主任与相关人员落实情况后,假条写明请假理由、注明 班主任落实情况及意见,报系学生主任批准;一周以上者,班主任与相关人员落实情况,假条写明请假理由、注明班主任落实情况及意见,系学生主任签署意见后报 学生处批准。

7.上课迟到累计3次,按旷课一次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

8.学生旷课累计三天,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一周按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家长。

9.各班上课考勤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要将班级出勤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对旷课一天以上或迟到三次以上者,报系办处理。

10.系部将安排行政人员抽查各班出勤,检查时间第一节、第五节以课前5分钟为准。

11.任课教师上课前须检查学生人数,每周将缺勤、迟到学生名单、缺勤节次报陈昶晖老师处。旷课、迟到现象严重,课堂纪律较差的班级,任课教师需及时与班主任、系办沟通,共同解决其存在的问题。

12.学院评定各级奖学金、助学金、先进时,在同等条件下,出全勤者优先考虑。有旷课现象或上课迟到3次者,取消其评选各级奖学金、先进资格;旷课4节或上课迟到5次者取消其评选国家助学金资格。

本规定自2010118起执行。

信息工程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