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须知 1.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及其他颜色钢笔书写; 2.填写表中除系意见、学院意见以外的所有栏目(“系意见”栏中的“综合考评成绩”栏需班主任填写)。 3.学校填写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应填写全称; 4.姓名、学号应与居民身份证及学籍网信息一致; 5.填表日期为2010年6月26日; 6.照片必须是统一数码彩色,严禁张贴大头贴; 7.家庭出身:工人/干部/农民; 8.本人成份:群众/党员/团员; 9.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有原名或曾用名的应据实填写,现在家庭住址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具体到门牌号),是否华侨侨居何处及健康状况根据本人实际填写; 10.何时何地参加共产党及共青团填写为×年×月×日在×地加入共产党(共青团),介绍人姓名应为两人; 11.婚否,对方姓名、现在何处、任何职业、政治面貌,未婚的填写“未婚”,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等(具体到某个民主党派)群众”; 12.家庭经济状况据实填写,一般填写为“富裕、一般、较困难、贫困”; 13.处分奖励:一般格式填写为“×年×月经×批准获×奖项; 14.本人简历须小学、中学、大学填写,时间必须连贯(精确到年月日) 注:五年制学生本人简历五年均写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如2005年9月——2010年7月,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15.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如有被人民政府处死、扣押、管制的,应当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中填写; 16.自我鉴定栏基本要写满,字数不宜过少、字迹不能潦草,本人签名及年、月、日必须填写,日期为“2010年6月26日”; 17.综合考评成绩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鉴定由班主任照实、客观填写,班主任签名及年、月、日必须填写(注:不能加盖签名章),日期为“2010年6月27日”; 18.系意见由院系填写,内容应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填写为“同意毕业”并加盖院系公章。日期填写为2010年6月28日; 19.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20.毕业论文题目和毕业设计必须填写; 21.有何特长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22.懂何种外语、程度如何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23.职业技能及职业培训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24.本人志愿根据本人情况填写; 25.各系在学生处学籍科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干事交至档案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到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后放入档案。 26.《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请提醒毕业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
